1915年,中华民国司法部制定了民法草案,有关婚姻部分明确规定:“男子未满十六岁,女子未满十五岁、不得成婚”“有配偶的,不得重婚”“夫妇不相和谐而两愿离婚的,得离婚”等。这反映出当时中华民国政府 A....
2022-11-24 03:52:54 131次 陕西省渭南韩城市2018届高三质量检测文综历史试卷 单选题 反馈错误 加入收藏 正确率 : 100%
题目内容:
1915年,中华民国司法部制定了民法草案,有关婚姻部分明确规定:“男子未满十六岁,女子未满十五岁、不得成婚”“有配偶的,不得重婚”“夫妇不相和谐而两愿离婚的,得离婚”等。这反映出当时中华民国政府
A. 杜绝陈规陋习
B. 顺应时代潮流
C. 照搬西方文明
D. 提倡男女平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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