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宋仁宗天圣九年(1031年)二月规定:“大两省官出知外郡,不得奏辟(向朝廷荐举征召为官)同(通)判职官,其诸处知州,亦不得保荐见任(现任)同(通)判。”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 A. 推动地方军政权力分离...
2022-12-05 18:10:01 26次 2017春季鄂东南省教育教学改革联盟学校期中联考高二历史试卷 单选题 反馈错误 加入收藏 正确率 : 100%
题目内容:
北宋仁宗天圣九年(1031年)二月规定:“大两省官出知外郡,不得奏辟(向朝廷荐举征召为官)同(通)判职官,其诸处知州,亦不得保荐见任(现任)同(通)判。”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
A. 推动地方军政权力分离
B. 使通判绝对服从于中央
C. 确保对地方的有效监督
D. 防止知州受到通判制约
本题链接: